土地抵押借款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债权人 (以下简称甲方)债务人 (以下 简称乙方),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,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: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。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。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 ,自 年 月 日起,至 年 月 日止,共计 年。期限届满之日清偿。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,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,并于每月一日 计提利息。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,并于 办妥抵押权设定时,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。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,其土地所有权、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 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。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,所需的印花税、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 负担。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,若乙方还清借款时,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 登记,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,若乙方届满不清偿,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 押的不动产土地。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。 第十条 本契约书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为凭。 立契约书人: 甲方: 住址: 身份证号码: 乙方: 住址: 身份证号码: 年 月 日
土地抵押借款契约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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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档由 清风挽心 于 2019-07-11 20:45:55上传分享